合肥工业大学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实施方案(合工大政发〔2010〕93号)
发布时间:2010-07-13    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  
各学院、各相关单位:
       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创新人才培养,学校制订了《合肥工业大学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 
合肥工业大学
二○一○年七月十三日
合肥工业大学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实施方案
       一、指导思想
       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示范和先导,是学校探索和实施本科创新人才培养的通道。 以培养具有“工程基础厚、工作作风实、创业能力强”的创新型、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为目标,以优势学科为依托,本着“尊重个性,因材施教”的原则,实行灵活的培养机制,造就基础好、能力强、能参与国际竞争、素质高的一流本科生,为创新型拔尖人才提供预备力量。
       二、培养目标
       培养基础宽厚,适应能力强,科学、人文素养高,在工程及其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。
       三、培养方案
       ㈠原则
       按照“厚基础、宽口径、个性化、研究型”的原则设计培养方案;强化数理基础、英语和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;充实前沿的学科教学内容;改革课堂教学模式,加强实践教学环节,强化学生实践能力、科学研究能力的提升,形成一套包括教学思想、方法、教学内容、考核方式的全新教学模式。
       ㈡培养规格:
       1.系统坚实地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、人文修养。
       2.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,能够顺利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,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。
       3.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学科专业知识和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       4.接受严格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,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,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。
       ㈢培养方式
       1.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一年级学生按学科门类培养为主,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,强化学生基础学科知识的精深教育。学校为机械类、电气信息类、化工与生物类等统一搭建学科基础平台。
       2.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二年级学生按学科大类进行重点培养。机械类学生突出力学基础及应用教育、电气信息类学生突出物理基础及应用的教育、化工与生物类学生突出化学基础及应用的教育。
       3.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从三年级开始完全按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,分流至各类别中的相关专业。
       4.分流后的专业课程模块完全体现个性化要求,只限定学分,不规定课程,由相关院系和学业导师共同制定,因材施教。
       5.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,根据本人意愿,在三年级结束后即可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。
       (1)身心健康,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;
       (2)学习成绩在各类实验班排名前60%;
       (3)完成前三年的培养方案中各大类规定的必修课程,且没有出现过补考或重修科目;
       (4)在前三年的创新教育中,取得4个以上(含4个)创新学分;
       (5)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。
       6
取得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,如果在后续的专业学习阶段出现了补考或重修科目,则取消其资格。
       7
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学生入学后,与相关院系的教授或副教授进行双向选择,选定自己的学业导师,在导师的指导下实施个性化培养。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习学业、专业选择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、科研训练等个性化的指导,帮助学生制定符合个性发展的专业培养计划。学生可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。
       8. 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英语等通识类课程单独编班上课,配备优秀教师担任教学工作。
       9. 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学生实行“创新不断线”的培养方式,强调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。学生入学后,依托于创新实验学院,从一年级开始每学年均开展创新实践教育活动。
       10. 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的学生在国际和地区交流方面享受更加优越的政策。学校资助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学生开展国际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。
       11.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在前两年奖学金评定和其他各类评优等活动中,单独划定名额进行评选。
       四、招生方式
       1. 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,兼顾学科门类的特点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。招生类别分别是:机械类(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车辆工程、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、热能与动力工程、测控技术与仪器、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、金属材料工程、材料物理等专业);电气信息类(含自动化、电气工程及自动化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电子信息工程、通信工程、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信息安全、应用物理学、电子科学与技术、微电子学、光信息科学与技术、生物医学工程、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);化工与生物类(含应用化学、化学工程与工艺、制药工程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、无机非金属材料、环境工程、生物工程、生物技术、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);土建类(含测绘工程、给水排水工程、工程力学、建筑环境与设备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土木工程、交通工程、城市规划、建筑学、景观学、勘察技术与工程、资源勘查工程等专业)。
       2. 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的招生采取从高考考生中直接录取和从一年级新生中选拔二种方式。
       3.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每年的招生计划、类别和方式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。
       4.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。
       五、管理方式
       1.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的招生选拔工作由教务处负责。
       2. 学生学业管理、学籍管理、住宿管理和组织管理由教务处、创新实验学院和各学院共同负责。
       学校政策制定和部门间协调工作由教务处和创新实验学院负责。具体管理由各学院负责,采取分阶段管理的方式进行。前两年按照类别分别由相关学院(机械类由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、电气信息类由计算机与信息学院、化工与生物类由化工学院)负责集中管理,党团活动和组织建设、辅导员和班主任配备等由相关学院负责;三年级开始专业分流后,由各分流专业所在学院负责。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,采取插班或统一编班的形式进行管理,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以及党团组织建设均由各学院负责。具体管理办法另定。
       3.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的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组织,各学院和创新实验学院共同参与制定。
       4.“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”(教改班)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,纳入各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环节中,由各学院正常安排相应的教学活动。
       六、其他
       本管理办法自2009级入学学生开始实行,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院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落实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主题词:印发  创新型人才   培养计划   实施方案   通知
 抄    送: 教务处   2010年05月06日 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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